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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然神学到关于自然的神学

2008-11-19 06:08:15 作者:安希孟 来源: 浏览次数:0


二 自然神学
自然神学指的是不依赖于信仰或特殊启示,而仅仅凭借理性与经验来构建关于上帝的教义。这一名称大概始自罗马古文物研究家瓦罗(M.Terentius Varro)。他区分了诗歌神学、公民神学和自然神学。其中,自然神学指的是对于神性的哲学思考。它是哲学家关于自然与实在的解释的一部分。这样看来,自然神学并非与启示神学相对立。但在基督思想史上,二者却尖锐对立。自然神学从一开始就有三个特点:其一,辩证上帝的存在;其二,反对唯物主义,其三,对混沌无序及罪恶进行反思(即神正论)。从自然神学观点看,人们可以宣称,从原则上说,有可能获得拯救所必需的关于上帝的知识。但是,既然坠落的人类的理性如此败坏,因此,启示仍是必不可少的。这是宗教改革家们的观点。人们也可以宣称,尽管理性可以验证神圣存在的存在与仁慈,但仍有某些超自然的真理,从原则上说是理性能力所不能确立的。这是罗马天主教的观点。

在自然神学中,有关上帝存在的证明完全建立在人类理性的基础之上,而不是建立在历史启示(启示神学)或宗教经验(自然的神学)的基础之上。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puinas)的五种证明方法就包含了宇宙论证明的几种形式。有一种证明断言,每一个事件都有原因,因此我们必须承认第一因(First Cause)才能避免无穷追溯。另一种证明说,都可能不存在,它依赖于那必然存在的存在。这些问题都属于我们所说的界限问题(boundary questions),因为它们仅仅指世界的存在及其一般特点。目的论证明可能同样是从作为自然的一般特征的秩序性和可能性出发。但是,自然中存在着设计的具体证据也会被引用。这一论证形式常常是从科学发现中得出的。

近代科学的奠基者们常常表现出对自然的和谐的关联的敬意,他们认为这是上帝的杰作。牛顿说,离开了光学技能,眼睛就不可能被设计出来。波义尔(Robert Boyle)赞扬全部自然秩序中仁慈设计的证据。如果说牛顿的世界是一个完善的钟表,那么自然神论的神就是它的设计者。十九世纪早期,佩雷 (W.Paley)说,如果你在荒原中发现一块手表,你就可以有理由得出结论,说它是一个有理智的存在者设计出来的。在人类心目中,许多复杂的零件都和一个有远见的目的联系在一起。这里,同样,你可以得出结构,存在首一个聪明的设计者。佩雷引用许多复杂部件的合作以完成某种单一功能(如眼睛中的视觉)的例证以证明一个聪明的设计者。

休谟(David Hume)早已对目的论证明提出严历的批评。他看到造成自然中的模式的组织性原则可能就在有机体内部而不是在有机体外部。他认为这一论证至多只是表明一个有限的上帝或许多种的存在,而不能证明唯一神论的全能的创造者。如果世界上存在着邪恶和机能障碍现象,难道也可以把它归因于一个具有不太仁慈的意图的存在者吗?然而,正是达尔文对这一论证给予最严历的打击,因为他证明适应性可以用偶然的变异和自然选择来解释。一个自动的和非人格的过程可以解释自然中的明显设计,尽管他在后期仍旧承认进化规律本身是聪明的设计的产物。

许多新教徒对这一争执视而不见。他们认为宗教信仰是以启示为基础,而不是以自然为基础的。另外一些人赞成对这一论证加以改进。他们说,设计是很明显的,但是它不在单个有机体的特殊结构中,而是在物质的属性和自然规律中。进化过程藉物质属性和自然规律产生这些有机体。上帝的智慧正是在对整个过程的设计中才能被看到。三十年代,腾南特(F.K.Tennant)主张,自然是相互支持的结构的统一体系,它导致生物有机体,并为人类道德的、美学的和理智的生命准备了条件。3)对目的论论证的重新表述。在罗马天主教思想中是司空见惯的。传统天主教思想认为自然神学是启示神学真理的准备而加以尊重。4)

在现代西方,卡尔·巴特(Karl Barth)和布伦纳尔(Emil Brunner)有过激烈争论。巴特拒绝自然神学的概念,而布伦纳尔则捍卫自然神学的观念。这一争论具有政治意味,因为巴特相信,教会与国家社会主义之间的基本争执是:教会难道不应当绝对和唯独信赖耶稣基督身上的启示?巴特的观点构成福音派教会著名的“巴门宣言”(Barmen Declaration)的基础。巴特的“以基督为中心”并没有被改革宗神学家诸如尼布尔(Reinhold Niebuhr)以及蒂利希所接受。蒂利希认为,自然神学系统地阐明关于上帝的基本人类问题,而不是提供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据或证明。神学的任务因而就是证明,这些问题的前提是人类意识到有限性和存在本身;其次是揭示,基督教的象征对这些基本人类问题做出了回答。

对这一问题的上述任何回答都没有被普遍接受。许多年轻的神学家由于受到分析哲学、过程哲学和存在主义的影响,因而试图以新的方式理解这一问题。

英国哲学家斯温伯恩(Richard Swinburne)全面捍卫自然神学。他从讨论科学哲学中的证实理伦(confirmation theory)开始。在科学发展中,新的证据并不能使理论变得确实。相反,一种理论起初具有合理性,它之为真的概率会随着证据的增加而增加或减少(贝斯定理)。斯温伯恩认为,上帝的存在起初具有合理性,因为它具有简单性,根据行为者的动机对世界做出人格的解释。他进一步主张世界中秩序的证据增加了有神论假设的可能性。他也主张科学并不能解释世界上的有意识的存在。为了解释意识的起源,就需要“物理规律之纲以外的某个东西”。最后,宗教经验提供了另外的重要证据。斯温伯恩得出结论:“从我们的全部证据看,有神论更为可能。”5)

最新的设计论论证文本是宇宙论中人类学原则 (Anthropic principle)。天体物理学家发现,如果早期宇宙中某些物理常量和其他条件同它们曾经有过的数值稍有不同的话,则宇宙中的生命便不可能出现。宇宙似乎被安排得正好适合于生命的可能性。例如,霍金(Stephen Hawking)说:“如果在大爆炸之后一秒钟内膨胀的速度小到1/20,则在其达到现在的规模以前,宇宙便可能再次坍塌。”6)戴森(Freeman Dyson)由此得出结论:“从物理学和天文学的这些偶然事件的存在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宇宙是一个意外的适合于有生命的生物安家的宜人之地。作为一个受过二十世纪而不是十九世纪思想和语言习惯熏陶的科学家,我不认为宇宙建筑证明了上帝的存在。我只是宣布宇宙建筑同下述假说是一致的:心智在其运动中起着核心的作用。”7)

巴娄(John Barrow)和梯普勒(Frank Tipler)提出许多例证,根据这些例证,早期宇宙中的多种力量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8)哲学家莱斯列(John Lesile)把人类学原则当作设计论论证来捍卫。但是他指出,另一种可选择的解释应当是许多个世界的假定——或者是在一个振动的宇宙的相继循环中,或者走在同时并存的独立领域中。这些世界彼此可能不同,而我们正好生活在一个包含着有利于生命出现的可变因素的世界之内。9)此外,这此显然任意的条件中的某些条件之所以必然,是因为存在着物理学家正在制定的更基本的统一理论。

伯明翰主教蒙特弗洛尔(Hugh Montefiore)宣称,宇宙中存在着许多设计的例证。包括人类学原则和进化的方向性。其他例子如拉夫洛克(J.Lovelock)的“盖亚假设”和谢尔德雷克(R.Sheldrake)的“形态发生场”(morphogenetic fields),在科学共同体中尚有很大争议。蒙特弗洛尔并不声称这些论证证明了上帝的存在,他仅仅声明,后者比其他解释更为可能。10)

关于这些论证的有效性的争论仍在继续。在一个宗教多元化世界里,自然神学仍具有极大吸引力,因为它从科学资料开始。我们可以以科学资料为根据期待文化与宗教的一致性而不是差异性。这些论证可以克服阻碍信仰的障碍,因它证明设计者的观念像其他的解释假说一样合理。但是,即使接受这些论证,它们也不会导致一个《圣经》的人格化的上帝。正像休谟提出的那样,它们只能导致一个远离世界的智慧的设计者。此外,很少有人实际上是从这些论证中达到他们的宗教信仰的。自然神学可以表明,上帝的存在是合理的假设,但这一推理过程与宗教共同体的实际生活相差太远太远。更重要的是,自然神学同现代科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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